案情简介:2025年8月22日凌晨5时,东宝区城管执法局接到市城管委移交线索,东宝区塔影路“塔影南台二期”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该局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工地2025年8月22日从凌晨4时左右开始施工,工地不属于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也未办理夜间施工证明,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东宝区城管执法局对涉事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各一份。
法律链接:本案涉事的荆门某企业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行为,违反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按照《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处理结果:本案涉事企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事发后及时停止其违法行为,并能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调查处理,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提示:夜间施工扰民涉及城市建设、环境与民生等各项重大方面的问题,因而一直是城管部门非常重视的问题。对此,荆门城管将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对待每一条群众投诉,积极处理,从严整治,和大家共同树立、维护区域宜居宜业的城市面貌。